萬順叫車湘陰分公司3天收2罰單 因服務車輛無運輸證等

信用中國(湖南)網站近日更新的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深圳萬順叫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湘陰分公司因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以及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被湘陰縣交通局處罰。作出處罰決定日期分別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9日。

其中行政處罰決定書(湘陰交處罰﹝2023﹞1013號)顯示,2023年02月23日,中隊受理了問政湖南官網上的投訴件后,派出執(zhí)法人員曾鐵柱、彭移克等四名同志于2023年02月23日09時55分在湘陰縣芙蓉北路萬順叫車公司門口將涉案車輛湘FD06022比亞迪牌小型轎車、涉案人員張順先查處。經查,涉案車輛湘FD06022比亞迪牌小型轎車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涉案人員張順先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深圳萬順叫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湘陰分公司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資料圖片)

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湘陰縣交通局擬對當事人深圳萬順叫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湘陰分公司作出責令改正和處以罰款人民幣伍仟(5000)元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湘陰交處罰﹝2023﹞1014號)顯示,2023年2日19日21時13分,問政湖南官網上接到市民投訴稱:湘陰縣萬順合法網約車違規(guī)經營。并附帶了一張萬順叫車車輛湘FD06022的相片。2023年02月23日,湘陰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文星中隊受理了該投訴件,并派出執(zhí)法人員曾鐵柱、彭移克(18060817022、18060817033)等四名同志于2023年2月23日09時55分在湘陰縣芙蓉北路萬順叫車公司門口將涉案車輛湘FD06022比亞迪牌小型轎車、涉案人員張順先查處。經查,涉案人員張順先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該行為屬于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湘陰縣交通局擬對當事人深圳萬順叫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湘陰分公司作出責令改正和處以罰款人民幣伍仟(5000)元的行政處罰。

萬順叫車官網顯示,深圳萬順叫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為APP“萬順叫車”開發(fā)者。萬順叫車于2016年9月成立,總部位于深圳。萬順叫車是交通運輸新業(yè)態(tài)互聯(lián)網出行+新能源汽車研發(fā)、定制、銷售、應用一體化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yè),是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生活服務的建設者和踐行者。截至2022年7月,萬順叫車已獲得350個城市網約車運營牌照;已建成12300多家線下實體店(司機之家+新能源汽車銷售點);公司現(xiàn)有持證司機60多萬名、本地注冊司機200多萬名、用戶1.1億;司機靈活就業(yè)30余萬名。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網約車平臺公司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一)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不一致的;

(二)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駕駛員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規(guī)定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

(四)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qū)域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五)未按照規(guī)定將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的;

(六)未按照規(guī)定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建立并落實投訴舉報制度的;

(七)未按照規(guī)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信息的;

(八)未履行管理責任,出現(xiàn)甩客、故意繞道、違規(guī)收費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準行為的。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再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責令停業(yè)整頓、吊銷相關許可證件。

以下為原文:

(責任編輯:畢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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