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太原最新政策!這種情況無需出具離并證明

本文轉自:太原日報

4月19日,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布《關于調整離并人員管控政策的通知》,明確從即日起,太原市除清徐縣全域及其他縣(市、區(qū))封控區(qū)、管控區(qū)人員外的其他人員,持離并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為綠碼、在目的地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可有序離開,不需出具離并證明。

4月6日起,根據太原市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太原機場、太原南站和太原站先后發(fā)布重要出行提示,所有出發(fā)旅客需持“離并審批證明”方可乘機離并。近期,經過太原市多輪區(qū)域核酸檢測,除清徐縣和其他縣(市、區(qū))封控區(qū)、管控區(qū)之外的人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太原正逐步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嚴格落實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措施。

據了解,4月18日,太原市12處繞城高速收費站已解除管制,恢復正常通行。目前,太原機場原T1航站樓進出港的所有航班,暫時轉至T2航站樓運行,原T1航站樓出港旅客可前往T2航站樓2層值機B島(大廳東側)辦理乘機手續(xù),并在T2航站樓通過安檢后前往登機口乘機,原T1航站樓進港航班接機人員則需在T2航站樓到達廳接機。

關鍵詞: 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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